宝钛股份: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1、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董事陈战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战乾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战乾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战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战乾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陶海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陶海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陶海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陶海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陶海林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总经理聘任情况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张海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简历附后)。

张海龙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张海龙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对张海龙先生作为总经理人选的提名、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公司总经理简历张海龙先生,1977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板带厂技术科副科长、外贸部处长助理、副主任、生产部主任、板材厂厂长、军品部副部长、部长,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宝鸡宝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董事。张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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