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丈夫婚后出轨,还生下一女,阿芳提起刑事自诉起诉丈夫犯重婚罪,却被法院驳回。8月11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了这一案例。裁定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有配偶者出轨与他人婚外生孩子并不足以认定其构成重婚罪,只有出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才能认定构成重婚罪。阿芳不服,提起上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据8月11日羊城晚报报道)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从法律条款上来看,婚外生子并不等同于就犯了重婚罪,没有生子也不等于没有犯重婚罪。这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另外,阿芳还表示,丈夫阿华与情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二人多次以夫妻相互称谓。这算不算是事实上的重婚呢?法院称,阿芳提供的上述证据,不足以证实阿华与情人同居一起生活,并达到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相信其二人可能是夫妻的程度。
可见,法院认可的是周边人群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而不是他们之间的互相称呼。
现在,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已经联网,个人在已婚的情况下,基本不可能再和他人领结婚证。就是说,现在要判断是否重婚,主要还是看是否存在事实上的重婚。从法院的说法来看,这个标准就是亲朋好友和周边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
报道显示,阿华否认公开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仅是为了陪伴孩子。这里又存在疑问,如果他们偷偷以夫妻名义生活,但对外不承认呢?难道,这就不算重婚了吗?其次,哪怕就是在情人家陪伴孩子,也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围,为何又不算事实上的重婚?
当然,婚外包养情人以及和他人非法同居,能不能认定为重婚,的确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仔细甄别。但从此案来看,他们有没有长时间地同居,阿华是否在情人处事实上承担丈夫的角色,从报道中看不出来。
丈夫婚外生子,肯定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妻子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起案件引发争议,在于很多网友不理解:丈夫和情人生了孩子,自称陪伴孩子和情人一起生活,为何还需要周边人群的确认他们是否存在事实上的重婚?而且,周边人群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不仅需要小芳提供证据,也需要法院去相关地点调查核实,公布核实情况,这样才能令人信服。还有人认为,现在城市生活不比农村,很多事情都属于家庭隐私,邻居也可能是陌生人。他们的说法重要吗?可信吗?
毫无疑问,法律应该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小芳的权益严重受损,是受害的一方。虽然她有权提出离婚,并且在财产分配方面可以主张更多份额,但最终她到底能得到多少损害赔偿都不好说。再加上报道并不详细,就让人觉得阿芳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维护,让人觉得不公。
所以,媒体或权威部门有必要公布更多详情,解疑释惑,抚平公众焦虑心态。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