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股子公司任职 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具体职
务(如
适用)
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到期日 离任原因
公开承诺
自 2020
独立董事
否,不存在未
年5 月22
补选产生
及专门委
履行完毕的
日起连续
2028 年12
洪剑峭
新任独立
否 不适用
月18 日
任职公司
员会相关
公开承诺(含
董事之日
职务
增持承诺)
独立董事
届满6 年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洪剑峭先生自2020 年5 月22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因此,洪剑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申请生效后,洪 剑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洪剑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鉴于洪剑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于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 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此期间,洪剑峭先生仍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 相关职责。
洪剑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洪剑峭先生在职期间所 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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