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母婴品牌店被指"充值不发货" 300多人被套百万元

近日,四川成都多位宝妈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一家名为“婴之皇母婴连锁”的加盟店在收取大量消费者预存款后,出现不发货、不退款的情况。据消费者自发统计,已有超过300名宝妈受到影响,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

目前,品牌方已与涉事门店解约,但消费者认为品牌方监管失职,解约后未及时公示,导致她们基于对品牌的信任遭受损失。当地警方表示,此事目前按经营纠纷处理,尚未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涉事门店

>>宝妈反映——

“冲着品牌去的”充值后却无法兑现

消费者组建两个维权群,已有652人

30岁的王女士是此次事件的消费者之一。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作为四川本地人,她熟知“婴之皇”这一本土母婴连锁品牌。通过小红书平台看到相关推广信息后,她前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德英伦城邦K区的实体店进行考察。

“看到是婴之皇的连锁店,又有实体店,就觉得比较放心。”王女士说,店家以“批发优惠”的形式吸引顾客预存费用——例如购买一定数量的奶粉罐数,可以获赠若干罐,折算下来每罐比零售价便宜几元至十几元不等。

“我们也是想给孩子省点钱,而且老板很爽快,还会额外送些东西。”王女士表示,自己先后支付了一万多元,目前仍有价值约5000元的奶粉未能提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维权群截图

据多位消费者反映,收款方式极为混乱,部分款项扫码进入门店员工个人账户,部分转入法人代表个人账户,也有部分通过门店的公用收款码支付,并未统一进入公司对公账户。这种收款方式为后续维权带来了困难。

随着无法提货的情况蔓延,消费者组建了维权群。目前两个群内已有652人。据消费者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300名宝妈确认受骗,单人最高充值金额超过3万元,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受害人交流进展

>>品牌方回应——

已发函终止授权:加盟店因违规经营已解约

记者多次拨打官方电话,已无人接听

据工商信息显示,涉事店铺工商注册名称为“高新区英伦婴皇母婴用品店”,成立于2023年2月10日,为个体工商户类型,经营者为朱某某,注册资本10万元。

3月27日,品牌方“四川婴之皇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向该加盟店出具了一份《商标使用权终止函》。函件中称,加盟店在经营期间出现“违规异地发货数量巨大、收受顾客款项后发货拖延和拒不发货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大量顾客投诉、维权,严重损害了我方品牌方的合法权益”。品牌方据此决定自函件发出之日起终止该店的商标使用授权,并要求其在三日内撤除所有带有“婴之皇”标识的物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商标使用权终止函

函件同时强调,加盟店应“继续妥善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履行未完成的供货义务或退还相应款项,不得以授权中止为由拒绝承担自身经营中产生的法律责任”。

然而,多位消费者表示,在品牌方发函之前,她们对此一无所知。“门店的招牌、员工制服、收银小票上全都是婴之皇的标识,我们根本不知道这家店已经被解约了。”一位宝妈说,“我们就是冲着婴之皇的品牌信誉才充值的,结果一出事,品牌方马上说跟他们没关系。”

还有宝妈表示,“我们充值的时候,这家店还在正常使用婴之皇的品牌。品牌方既然有监管义务,为什么对门店串货、违规经营等问题长期不管?解约之后为什么不发布通告、不在门店张贴公示?如果品牌方及时告知消费者,我们根本不会继续充值。”他们认为,品牌方在解约后未履行向消费者的告知义务,任由加盟店继续以品牌名义招揽顾客、吸收预存款,变相纵容了商家的违规行为。

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拨打“四川婴之皇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官方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宝妈们了解情况,一宝妈代表介绍,3月25日起,她们多次向婴之皇总部投诉门店违规的情况,但未得到明确回复,再之后就看到了涉事门店内张贴了一张婴之皇总部发出的《商标使用权终止函》,“我们认为总部是在逃避责任,多次投诉,但自3月28日之后,电话就无人接听了。”宝妈代表说。

>>警方回应——

目前按经营纠纷处理,可帮助消费者协调

因案件暂不构成跑路或诈骗,尚未刑事立案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辖区内的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新川派出所。警方表示,近期已接到多起关于该店铺的报警。

据民警介绍,涉事门店的实际经营者并非朱某某,而是李某某,该人目前并未失联,仍在成都。3月29日及30日,警方曾组织部分在成都的消费者与实际经营者进行协商,对方承认目前资金链断裂,暂时无法退款或发货,并与部分消费者签署了退款协议。“如果他没跑,还在当地,这属于经营不善、资金出了问题,就是经营纠纷。”民警向记者解释,如果经营者恶意失联、卷款潜逃,才符合诈骗案件的立案条件。目前,此事已交由属地社区民警跟进处理,将继续组织双方协商。

记者多次拨打涉事店铺注册登记的经营者朱某某电话,截至发稿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预付式消费”本身并不违法,但此商家存在多项违规

建议消费者采取“行政举报+民事诉讼”双轨维权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分析称,“预付式消费”本身并不违法,但本案中商家存在多项违规。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卡企业应在发卡后30日内向商务部门备案并落实资金存管。涉事加盟店为个体工商户,预收款却大量进入多个个人账户,明显违反资金存管规定,构成行政违法。

在刑事方面,虽然警方目前以“经营纠纷”定性,但核心在于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商家明知资金链断裂、无供货能力,仍以“批发优惠”为名大量收款,并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转移,即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经营者未跑路或承认债务,并不当然排除犯罪嫌疑。若其在明知无法履约的情况下持续收款,仍可能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消费者可收集“收款后停止进货”“资金用途不明”等证据,推动刑事立案。

韩朝泽建议,消费者可采取“行政举报+民事诉讼”双轨并行,重点追究品牌方责任。

第一步:固定证据。付款凭证(尤其显示进入个人账户的记录)、带有“婴之皇”标识的门头、员工制服、收银小票等品牌关联证据、商家拖延发货或承认资金断裂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以及充值总额、已消费与剩余金额的统计清单。

第二步:行政举报。消费者可统一向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举报,重点反映商家违规发行预付卡、未按规定存管资金、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行政监管部门有权调查、责令改正甚至吊销执照,虽不能强制退款,但可通过查明资金流向对商家施压,促使其拿出解决方案。

第三步:民事诉讼与追究品牌方责任应将加盟店经营者与品牌方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韩朝泽进一步分析称,品牌方难以完全免责,本案中,消费者应集中力量追究品牌方的“表见代理”与“监管失职”责任,相较于单独追索加盟店经营者,更有可能实现有效维权。

1.消费者基于对“婴之皇”品牌的信赖而充值。即便品牌方与加盟店已内部解约,但只要未在门店显著位置公示或通过官方渠道声明,加盟店继续使用品牌标识收款,即构成表见代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品牌方仍应对消费者承担责任。

2.品牌方在函件中承认加盟店长期存在“违规异地发货数量巨大”等问题,却未及时制止或公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民事诉讼后无法执行到位,或发现商家事前大量转移资产、注销账户,可再次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重点举报其在无履约能力情况下骗取预付款,推动案件从“经营纠纷”转为“合同诈骗”立案。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刘梦雨

上一篇:分红公告"每10股"写成"每股" 交通银行更正
下一篇:张雪机车法务曾帮自家车主维权:遭宝马别车后还被打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