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告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郭超先生、海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职务;海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含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郭超先生、海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之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郭超先生、海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治理体系规范,组织梯队配置健全,相关工作有序承接,郭超先生、海洋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郭超先生、海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决定聘任赵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郭超先生、海洋先生出具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附:
赵鹏先生简历
赵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7月出生,制药工程硕士。曾任扬子江药业集团车间主任、子公司总经理、总经办主任,江西济民可信集团制造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鹏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