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职工提前退休新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2025年起开始执行退休年龄新规定,即:

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那么问题来了,还可以提前退休吗?最早可以提前多久呢?如何申请提前退休?

人社部明确:

这3类人不允许弹性延迟退休

2025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弹性退休制度,退休年龄从“一刀切”变为“弹性区间”,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

然而,人社部在《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限制了三类人群的弹性延迟退休资格。

根据人社部文件,以下三类人群必须按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不得申请弹性延迟退休:

1.公务员

公务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得申请延迟退休。例如,男性公务员若法定退休年龄为63岁,则需按时退休,无法延长至66岁。

2.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如校长、院长等),同样需按时退休,以确保管理岗位的流动性和年轻化。

3.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管理人员

如机关工勤人员、普通管理人员等,虽非高层领导,但仍需遵循“到龄即退”的规定。

2025年如何申请提前退休?

2025年,想要提前退休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自愿弹性提前退休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

上述政策的重点是,想要办理自愿提前退休,需满足三个条件:

✅达到社保最低缴费年限;

✅提前退休时间不得超过3年;

✅办理提前退休时,不得低于原退休年龄下限(女50岁/55岁、男60岁)。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里举个例子:

老王,1972年9月出生,实施新政策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可在60周岁至62周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应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二、特殊工种可申请提前退休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对此,《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有规定:

《通知》中明确: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延迟退休政策落实后,国家明确这类群体依然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三、注意:2025年起,不能申请因病提前退休!

经常在后台收到大家提问?

现在还可以申请因病提前退休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通知》中明确: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办法》实施前,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病退、退职待遇,《办法》实施后原则上继续领取相关待遇。同时,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以及相关病退和退职政策停止执行。

也就是说,从2025年起,企业职工因病或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了。

补充:病退和病残津贴有什么区别?

病退是指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河北、福建等地还要求必须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员工工龄满10年以上才有此待遇。

病残津贴是指退出劳动岗位,按月由社保基金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但员工仍然处于劳动关系体系管理范围。因为取消了病退养老金,病残津贴成为病退养老金的替代,覆盖所有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没有了年龄和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限制。

到龄退休,不够养老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我们大家都知道,办理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手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目前最低年限是15年,从2039年开始提高至20年。

这就可能存在一个问题➡️

到退休年龄了,但社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目前,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补缴或者延迟退休。

1.一次性补缴

  •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到退休年龄后多交5年还不到15年的,能一次性补齐。

  • 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普通职工,一般不能一次性补缴。

2.延迟退休

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就可以自愿弹性延迟退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公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就“弹性延迟退休”作了细化规定:

一是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

也就是说,对于将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提出的延迟退休要求,所在单位可以拒绝

✅二是延迟退休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自该职工满法定退休年龄之日算起)。

✅三是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距该职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四是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即,弹性延迟退休只能申请一次,不能先协商延迟三年以内的一个时间退休后,又协商延迟退休。

人社部门发布

弹性退休告知书、协议书范本

今年,北京、福建等多地人社部门发布《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示范文本》《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的公告。

部分文件展示如下,其中包含了官方建议的模板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参考使用。特别是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的“告知”两字充分体现了提前退休完全是由员工自主决定。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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