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股份回购制度,明确操作细则与监管要求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自身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详细的股份回购制度。该制度对回购情形、实施规定、程序及信息披露、已回购股份处理和日常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适用情形与基本原则

公司回购股份主要适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情形。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达20% 、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等。回购应符合相关法规,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且需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购实施规定

  1. 回购条件:公司股票需上市已满6个月,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具备债务履行和持续经营能力,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等。
  2. 回购方式:可采用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应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进行。
  3. 资金来源与规模:回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募集资金等。公司需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资金,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下限,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
  4. 价格与期限:应确定合理价格区间,回购期限根据不同情形有所不同,一般为3 - 12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时,在特定期间不得回购,且交易申报需符合相关要求。

实施程序与信息披露

  1. 提议与审议:符合条件的提议人可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立即审议并公告相关内容。董事会需充分评估公司情况,审慎决策回购事项,并制定回购方案,按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
  2. 方案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应包含回购目的、方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等详细内容。公司需在披露方案后按规定时间披露相关信息,如董事会决议、回购报告书等,并在回购期间及时发布回购进展公告。
  3. 变更与终止:回购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如需变更或终止,应按决策程序提交审议,并说明原因及影响。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停止回购并发布结果公告。

已回购股份处理

  1. 转让与注销:已回购股份应按披露用途办理转让或注销事宜。特定情形下回购的股份,可在规定时间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但在某些期间不得出售。
  2. 出售规定:出售已回购股份需遵守相关要求,如申报价格、出售时间、数量限制等,并及时披露出售进展和结果公告。若未按披露用途转让,拟注销的需经股东会审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

日常监督

公司及相关各方需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在披露回购方案时报送相关知情人信息。相关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及中介机构等人员及其亲属。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制定的股份回购制度,为公司未来可能进行的股份回购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和规范,有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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