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实操

举个案例吧。

A公司买了些充电宝作为礼物送给了一些客户,取得专票如下:

购进时候

借:库存商品 9840.7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79.29

      贷:银行存款 11120

送的时候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11120

      贷:库存商品 9840.7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79.29

纳税申报时候,因为赠送未给客户开具发票,所以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一并填入未开具发票栏次申报。(注意:视同销售会导致增值销售收入和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差异,属于正常差异)

进项税勾选后做抵扣申报。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调表不调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候计入收入及成本即可。

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是多少呢?因为实际购买的成本就是9840.71元,所以视同销售成本就是这么多。

视同销售所得是0,似乎对企业所得税没有任何影响,但不能这么下定论,因为视同销售收入要列入销售收入总额中,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基数增加,扣除额就增加。最终计算结果是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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