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率高达1825%?卧底记者亲历,群友控诉“钱都打水漂了”!

作 者丨吴佳霖

编 辑丨林曦

利是淬毒蜜,金是刮骨刀。

“我敢说互联网橡木(项目)你找不到比天天真得(的)了。”近日,当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某社交平台询问一个名为“天天短剧招商”的账户时,对方信誓旦旦地说。

这两年爆火的短剧成为了新的行骗“诱饵”。近期,以天天短剧为代表的“互联网短剧招商项目”在大力推广,还有多个名为“天天剧场”“天天看剧”“天天优剧”的短剧平台出现。所谓的招商项目打出的旗号都是“版权投资,全民参与,轻松赚钱”。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所加入的“短剧版权收益群”中,不断有人更新着“满100就可以提现、成功提现、每天提现一次48小时内到账……”等消息,群主甚至发送了一张自己当日提现370元的截图。为了拉拢记者入局,对方还发送了一份《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这份资料上有信息显示,“天天短剧APP”的著作权人为“映宇宙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映客互娱集团)”,于2024年11月30日首次发表。

那么问题来了,普罗大众都能参与短剧版权投资?而且还能轻松赚钱,一本万利?真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跟港股上市公司映宇宙有什么关系吗?

变现骗局

为了一探究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日在社交平台上添加了一位天天短剧的招商负责人,据其描述,该项目赚钱门槛低,“每天只需签到一下,看三分钟短剧就可完成”,是个“轻松就能赚”的互联网“副业”,“静态一个月回本,动态当天可回本”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这所谓的“发财机会”分为三档类型。其一,不开会员的,每天签到可得1元;其二,买了会员的,189元永久会员,日收益1+3元,589元永久会员,日收益1+12元,会员权益包含短剧永久免费观看;其三,推广一个189元会员奖励40元,推广一个589元会员奖励120元。招商人员向记者强调,这两天还有“活动”,即日起至31日,每一个会员拉到新人可额外奖励现金,奖励金额20—40元。

那么,如此“收益”和“奖励现金”从何而来?

对方给出了一份截图:“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短剧的广告收入、会员付费以及版权销售等,其中广告收入占比30%,会员付费收入占比15%,版权销售收入占比45%,其他收入占比10%。”

每天仅签到就能赚1元,真的有人仅凭签到成功提现了吗?记者在群中询问,一位群友回复道“都得等3个多月”;还有人在群聊中呼吁群友“你醒醒吧!钱打水漂了都”

3月22日,港股上市公司映宇宙发布了《映宇宙集团关于社交平台假冒账号的严正声明》。声明称,各大社交平台存在多个假冒映宇宙集团旗下短剧业务的非法账号(如“天天短剧招商中心”“TT短剧招商”等),伪造营业执照、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等,涉嫌从事违法集资活动。

记者发现,天天短剧无法通过应用商店下载,其下载的方式是从一个网页中添加快捷方式到桌面,只能通过一对一的邀请码方式拉新。而记者所在的天天短剧项目“短剧版权收益群”里,已经有用户反复催促代理人,反映提现难以到账的问题。多个用户已经开始怀疑,所谓的提现只是骗局。

用户在群里发出的质疑

年化收益率1095%?

在众多短剧招商项目精心设计的收益模型中,一次性会员费与每日1元观看补贴不过是抛出的甜头,“拉人头”也是熟悉的获利手段。而当投资者深入其中才会发现,所谓“一年长周期”“固定收益”的“版权投资”才是这场资本游戏的核心诡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所添加的招商人员声称,目前有300元或500元一份的版权,收益周期为一年有效期。产权价格为300元的版权项目收益率为3%,每日收益为300*3%=9元;产权价格为500元的版权项目收益率为2.5%的双倍收益,每日收益为500*2.5%*2=25元。

这意味着,以每天9元的版权分红计算,一年累计收益可达3285元,年化收益率可达1095%;以每天25元的版权分红计算,一年累计收益为9125元,年化收益率更是高达1825%。记者注意到,现在市场上年化利率高于3%银行理财产品都难寻,而巴菲特60年来的年化复合收益率不过19.9%。

这么高的回报率,钱投进去,能拿回来呢?有多人在群中提醒,映宇宙发布了相关声明,否认和天天短剧的关系,并提供了相关新闻的截图。截图中,“天天短剧冒用上市公司名义敛财”“律师分析:涉嫌集资诈骗”的小标题赫然在目;甚至有人称之为新型的短剧“杀猪盘”。

截至发稿,记者无法联系到天天短剧所登记的任何有关于退款的人工客服,无法点击网页中的“退款”申请,也没有收到任何其所承诺的“退款短信”。

除了天方夜谭的高回报率,这些平台是否具备版权处置权?

经多方查证,天天短剧展示的多个热门短剧均无授权。例如其所展示的《狱隐神医》承制方为烙刻传媒,《扬刀跃马》平台方为番茄,《绝世武魂陈枫》平台方为九州。

天天短剧首页陈列着的短剧均无版权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向相关负责人确认,平台和版权方均未授权此类平台售卖或租赁短剧版权,这意味着这些平台的行为可能涉嫌侵权。

观察人士发现,这些平台的短剧作品主要从小程序盗录。为何盗录视频扎堆来源于小程序?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和独立APP相比,小程序的视频防抓取机制较弱;第三方平台更难进行版权溯源;同时,小程序剧的更新速度快、数量大,可供抓取的素材更多。

这场披着“短剧投资”外衣的资本游戏,暴露出短剧产业版权保护的系统性漏洞,也折射出热钱涌动下短剧产业平台方、版权方、承制方权益的灰色地带。

“伤害了用户和版权方权益,是全行业的事。但因为不是以某平台去诈骗,平台没由头直接发公告提醒。早期有打着我们平台名义在微信公众号引流的,我们都投诉下架了。”一位平台方从业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这些短剧招商的项目钻了目前阶段短剧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的漏洞。

“骗子层出不穷,手段一直在变化。追究盗版的成本太高,时间精力都不够,反正赚钱的周期也都过去了,还不如把精力放在下一个短剧项目上。”一位短剧版权方从业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承。

而另一位承制方从业者则直言,自己并不在意制作出来的作品被盗录:“反正我们已经交付了,一锤子买卖,未来分红也不算我们的,根本不需要去追究盗版。” 

维权困局

实际上,在盗版短剧产业链中,法律早已架设多重防线。

北京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新明表示,平台盗录行为触犯多条法律条款。

具体法律条文显示,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有关平台未经许可,擅自上传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短剧并以此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部分规定,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新明分析,“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盗版平台未出具短剧作品合法授权证明的情况下,投资者应当知道其投资的短剧作品不具有合法版权,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其实施的‘投资行为’依法应属无效。”

这意味着在所谓“短剧版权投资”中入局的投资受害者不仅可能血本无归,甚至需承担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的连带风险。

然而,投资者坚信自己仍能回本;平台方无法起诉没有提及平台的盗录视频;版权方认为追诉程序过长,钱已落袋但维权成本太高;承制方则没有版权,事不关己。短时间内,没有利益相关方对盗录平台进行发函诉讼,导致多个打着短剧旗号的“互联网项目”还在社交平台上大肆招商。

“民事诉讼有较高的维权成本,投入和回报失衡。因为成本比较高、版权方比较分散,公司分散性地起诉维权,确实比较麻烦。建议相关公司可以向有关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徐新明补充,“也建议一些大平台可以提供一个登记的渠道来收集分散的短剧版权方的信息,帮助后者去维权,也是维护这个行业的良性运转。”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曹媛、张雅婷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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