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电诈! 四部门惩戒新规12月1日起施行

每经记者 陈植 每经编辑 马子卿

日前,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与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在11月26日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惩戒办法》共18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6个方面内容。《惩戒办法》是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是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相关部门加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的惩戒力度,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强力打击电信诈骗分子及其合作方。一位助贷机构风控部门人士向记者直言:“目前,我们每天仍要唤醒多位遭遇电信诈骗的贷款申请人。”

上述风控人士表示,“一方面,电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比如,‘黄金购买+邮寄’骗局近期令部分民众防不胜防;另一方面,民众平时接触的反诈知识类型也有一定影响。”他指出,金融机构要持续推广反诈知识,帮助民众增强反诈意识,迅速识别各种新型诈骗手法;还要不断优化信贷流程机制与技术手段,增强事前风险提示、事中劝阻拦截能力,借助延迟放款、短信提示等功能协助民众在贷款申请环节及时认清骗局,迅速规避受骗风险。

有效保障民众财产安全

12月1日起实施的《惩戒办法》规定,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措施,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惩戒期限为2年。

《惩戒办法》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停止其名下支付账户业务,暂停为其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将有关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失信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将有关惩戒对象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者采取上述惩戒举措,主要是基于两点考量。一是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存在庞大的黑灰产从业者,他们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与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推广引流、程序开发、洗钱等手段,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二是诈骗犯罪团伙还通过购买、租用、借用等方式获取他人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作案工具实施诈骗。

因此,通过对这类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组织或个人等实施一定的惩戒举措,将对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形成更大的威慑力,进一步抬高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犯罪成本”与实施诈骗难度,更有效地保障民众的财产安全。

郑翔表示,《惩戒办法》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有效铲除涉诈黑灰产滋生的土壤,进而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供应链、生态链,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不要参与帮助诈骗分子架设呼叫转接设备、推广引流、转移涉诈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构筑社会联防共治机制

近年来,五花八门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无处不在,令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时刻面临威胁。“还呗App”调研报告显示,当前受访者遭遇“先交钱才能借钱”虚假借贷骗局的状况最多。还呗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了避免更多借款人掉入“先交钱才能借钱”虚假借贷骗局,他们正持续提醒用户“激活额度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报告显示,78%受访用户表示自己若遇到诈骗,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18%用户表示自己会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仅有4%用户表示“自认倒霉”。此外,前述风控部门人士也向记者表示,越来越多受骗民众还会迅速找到助贷平台等金融机构,要求金融机构以最快速度拦截贷款资金发放与相关转账行为。

他告诉记者:“目前,针对一些可能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的贷款申请,例如,系统通过AI面审系统识别出借款人神情异常焦虑,或表现出特别迫切想尽快拿到贷款的举动,就会及时转入人工操作。在反复提醒确认借款人是否遭遇电信网络骗局的同时,还会在必要时采取延时放款举措,给予借款人一定时间清醒过来识别骗局。”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显得尤其关键。为了实现诈骗金额“最大化”,不法分子往往会诱骗教唆受骗者同时前往多个互联网贷款平台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若其中一家平台能迅速识别借款人遭遇潜在的电信诈骗风险,并将相关信息在合规操作前提下,“第一时间”分享给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就会倍加警惕,集体采取延时放款、短信反复提示诈骗风险,人工介入唤醒借款人识别骗局等举措,大幅减轻借款人的受骗资金损失。

而上述风控部门人士指出,与网络电信诈骗分子的斗争,仍是一个长期过程。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实施诈骗的相关线索,协助相关部门从严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分子与黑灰产组织;另一方面,还要及时向民众普及各类新型网络电信诈骗套路实施步骤与相应防范策略,持续增强反诈科普知识传播覆盖面与民众触达率,合力构筑更强的社会联防共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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